【食药方案】东昌区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东昌区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15〕6号),贯彻落实我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整体水平,结合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东昌区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东昌区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东昌区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的意见》(吉政发〔20156号),贯彻落实我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提升食品药品质量整体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吉政发〔20156号和《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通化市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通市政办发〔20157号)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医药、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质量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格局。

(一)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得到提升

1.提升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管理水平。果蔬畜禽种养殖、畜禽屠宰单位要全面加强自身管理,做好种养殖生产记录、畜禽屠宰过程和检验记录,公开承诺不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滥用添加剂、承诺不屠宰病死病害畜禽、承诺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安全可靠。

2.提升食品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生产过程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食品药品出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自检率力争达到98%以上。

(二)相关部门监管力度得到提升

1.提高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能力。对重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加大监督检验力度,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抽检合格率力争达到98%以上。

2.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级部署,协助市相关部门完成我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优秀农产品全年认证目标。

(三)生产经营单位行业自律得到提升

1.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化管理。按照市级计划部署,完成我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电子可追溯自律管理终端系统安装工作,逐步实现生产流通电子监管和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全程追溯。

2.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责任制,从原料购进到产品出厂,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从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建设、原辅料购进储存、生产加工、成品检验、成品入库等关键环节全部实行企业内部全程监督,企业公开承诺不购进违禁原料和添加剂,承诺生产过程无违规操作和非法添加以及滥用添加剂行为,承诺不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及不符合要求的食品药品。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1.加强食用初级农产品监管。从畜禽、果蔬种植环节入手,加强种养殖过程和畜禽屠宰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使用农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非法添加行为。强化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和病死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坚决防止病死病害畜禽制品流入市场。

2.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管。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条件的经营单位,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突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校园周边小餐桌、食品小摊贩的整治。

3.加强药品流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GSP开展经营活动,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质量追溯制度,严格中药材购入管理,严厉打击中药材增重染色、掺杂掺假等不法行为。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责任体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质量授权人,负责本单位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对产品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安全总监(质量授权人)对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落实体系。定期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2.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要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并保持许可条件。认真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组织生产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添加、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严格执行进货查验、查验记录、质量检验、产品召回等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工艺流程管理,避免原料及成品交叉污染或接触有毒、有害、不洁物质,确保向市场输出合格产品。

3.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形成以守法、履责、诚信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规范产品标准执行等诚信制度,通过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改进完善,提升企业诚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实现部门之间企业诚信信息共享。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科普知识普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

(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全面查处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加大对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联合办案,确保案件查处有序衔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6月)。各乡(镇)街、各部门、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与任务部署工作,为食品药品质量提升年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6月至11月)。各乡(镇)街、各部门、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落实工作任务。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58月至9月)。成立督查组,督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512月)。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做好收尾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各部门、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质量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易犯多发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齐落实。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互通案件信息,联合执法办案,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我区食品药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二)落实工作责任。区食品安全办负责食品药品质量管理提升年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安排落实好具体任务,全程调度活动进展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东昌分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药品生产流通、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区农业局、区畜牧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工作;区公安部门负责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并适时参与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渠道,完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让食品药品安全始终处于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之下。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街、各部门要加强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22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作法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17日前将活动总结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英桐,联系电话:396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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